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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交警手势与交通信号灯不一致时,到底应该怎么办呢?

发表于2013-01-14

学交规时学到:
机动车遇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交通信号不一致时,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。

现实中就被我遇到了,2012年12月14日在南大街与西南河路口,我老公在可直行可右拐的车道上,打了右拐转向灯,当时是红灯,但前面有2车是直行的,所以我老公就在后面等待,来了位美女交警,打手势让老公右拐,老公就从旁边的非机动车道右拐开走了。
过了几天上网一查被电子眼拍到了,“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”。老公去了交警一大队,交警调出当时拍的照片,可照片上没有那位美女交警,没有证据说明是交警让走的啊。交警让老公自己去找当初指挥的那位美女交警,有交警证明当初是那样指挥的才行,天哪,有哪儿去找啊!
真不知以后遇到这种情况该咋办了?应该让交警写了字据后才执行?不然就被电子眼拍到了啊。
朋友们你们遇到这种情况了吗?

发表于2013-01-14

新交规太坑爹了

发表于2013-01-14

还是按信号灯来吧

发表于2013-01-14

就怕这样的,有理说不清

发表于2013-01-14

这么囧来

发表于2013-01-16

真是难办!

发表于2013-01-16

还有这样的事儿啊?!

发表于2013-01-16

更不想学车了!

发表于2013-01-30
引用:一起看海2012 在2013-01-14 10:49:44写道:原帖
新交规太坑爹了

 可不是呢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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